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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技能人才可延缓5年退休

 

 

2008-09-26 来源:《燕赵都市报》 访问量:  
 

    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男同志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以来,河北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河北省确定了每年培养5000名技师的目标,省再就业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同时,河北省将每年评选100名金牌技师,从省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标准也予以确定,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其技术津贴标准不低于200元/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500元/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800元/月。

    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经所在单位和本人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延长退休,男同志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60周岁,较正常退休年龄延缓了5年。高技能人才晚退休,可以使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作用,还可有效缓解企业高技能人才的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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