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县市区频道 > 开发区 > 投资 > 投资环境 >  正文
       
 
 

劳动人事政策

 

2007-07-23 文章来源:转贴 文章作者: 点击:

    1、企业<<招工简章>>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核。
    2、企业机构设置,编制定员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3、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4、企业填制工资分配方案,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5、新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特种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6、其它未书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打印】【 】【评论】【关闭】【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