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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积极推进公务员法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2005-11-28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点击:


突出重点  多措并举
廊坊市积极推进公务员法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公务员法颁布以来,廊坊市结合市情特点和公务员队伍现状,着眼于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突出培训重点,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法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目标要求,周密安排部署。为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于7月25日专门下发了通知,对全市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工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开展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培训对象、培训方式与方法、考试考核及有关要求。10月25日,结合省通知精神,又下发了补充通知,就培训对象,内容和考试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均制定了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对各时间段的培训工作进行了细化。由于准备工作充分,全市公务员法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开局起步阶段良好。

    突出培训重点,发挥示范作用。在抓好全员普及培训的同时,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集中培训上,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一是抓师资骨干培训。抓好全市公务员队伍的普及培训,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保障。8月30日至9月2日,市委组织部与市人事局联合举办了公务员法普及培训师资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106名人事科长和理论骨干进行了系统培训,为做好公务员法的全员培训奠定了师资基础。二是抓组织人事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法是规范组织人事干部管理工作的基本法,作为公务员的主管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务员法的正确实施负有重要责任。11月2日至4日,在国家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全体领导成员,各县(市、区)常委组织部长、劳动人事局局长,市直有关单位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共计35人参加的公务员法专题培训班。期间,邀请国家人事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领导和专家学者分别就公务员法的实施与操作、机制与创新、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系统辅导。三是抓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邀请“国家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为900多名县处级干部做专题辅导。抓师资骨干、组织人事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抓住了培训工作的关键人,激发了全市各级干部的学习热情,带动了全市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为加快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步伐,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成立了四个督导检查组,对10个县(市、区)和市直36个较大单位开展培训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都制定了各自的培训方案,组织了师资骨干培训,配发了培训教材,开展了全员培训。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动员、认真听课,发挥了表率作用;有的单位利用本单位的局域网,组织干部在网上交流学习体会,提高学习质量:有的单位自发印制了公务员法试题,组织干部考试,检验学习效果;有的单位制定了严格的保障措施,将公务员法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督促干部搞好自学。


    目前,全市的公务员法培训工作正在市县两级机关中深入进行。各级干部对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理解更加深刻、把握更加准确,思想进一步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为公务员法在全市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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