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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公务员法师资与业务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2005-11-28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点击: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廊  坊 市 人  事 局

关于举办全市公务员法师资与业务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劳动人事局,市直各部门: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推动全市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法培训的通知》(廊人发〔2005〕92号)要求,拟于9月份举办全市公务员法师资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联系实际,全面深入地研读公务员法。通过学习培训,使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公务员法培训重点、难点问题及有关具体要求,为做好公务员法全员培训工作培训一支精干的师资队伍。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选派两名,市直各部门选派一名基础条件好、能够承担本地、本部门公务员法培训教学辅导任务的业务骨干人员参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依据、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管理的原则及法律责任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师资和骨干培训班培训时间为4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中共廊坊市委党校。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廊 坊 市 人 事 局
                              二00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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