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政府系统各部门: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新晋升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接受任职培训。市人事局定于12月12—16日开办市直政府系统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4年以来,市直政府部门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新晋升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而未参加任职培训的人员,以及从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平调到机关公务员岗位任正、副科级职务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内容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和学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围绕 “怎样当好科长”和提高科级公务员综合素质,重点培养新晋职公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门业务能力。
三、培训时间、地点
任职培训班定于2005年12月12日上午8:30,在廊坊市委党校开学,培训时间为5天。
四、培训费用
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培训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五、培训要求
新晋职公务员参加任职培训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明确要求,培训成绩将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新晋职人员年度考核、兑现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学员参训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单位的日常工作。
廊坊市人事局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