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06-07-31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正在进行,要求出租汽车车主和驾驶员于8月7日前共同到运管处出租大队领取。凡8月7日前不领取燃油补贴的,将直接发放给车辆驾驶员。 特此通知。
廊坊市运输管理处2006年7月31日
【打印】【大 中 小】【评论】【关闭】【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