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廊坊之夏”演出时间的通知
2006-09-06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尊敬的市民朋友: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团市委、市直工委主办的“廊坊之夏”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自6月30日开幕以来,每周五晚8:00都在演出主场——明珠文化广场为广大市民奉献一场精彩的演出;每周六晚8:00在分会场——物资广场举办的“天洋消夏晚会”也已上演五场,受到了市民朋友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根据季节变化,经研究决定:自9月8日(本周五)起,主会场和分会场演出时间调整为晚7:30。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廊坊之夏”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特此通知。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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