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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通告

 

2007-12-03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凡在2004年1月1日前在河北省农业机械集团廊坊公司农用汽车销售中心购买的车辆,并挂靠在农用汽车销售中心名下,请购车者于2008年3月31日前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过户者,车辆年检时我公司不再提供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购车者自负。

河北省农业机械集团廊坊公司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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