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次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举办单位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市发改委、“中国廊坊”网站编辑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小组。按照评选规则,评委小组通过对作品统一编号,统一幻灯演示及设计理念说明,评委小组按照评选标准统一打分的形式,对全部作品进行了认真的初选和复选,共评出入选作品 23份,已于12月8日在“中国廊坊”网站公布。在网站公布入选作品之后,评委组经过认真的综合评议,最终从入选作品中评选出优胜奖1名,优秀奖3名,入围奖10名。
优胜奖 1名,作品将作为“中国廊坊”网站标识

作者叶汉辉,广东惠州
设计理念:
图案 以“中国廊坊”英文首字母“ CLF”和代表网络的“e”为设计创意,突出廊坊的整体形象和国际化的认知度;图案整体运用多组弧线和曲线组合而成,富有强劲的动感和丰富的韵律,体现了网络数据传输的迅速、准确,突出网站的特色,也象征廊坊飞速发展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图案有机地融入了飞奔的人物形象和奔涌的浪花造型,与网络“e”造型形成内外协调,彰显了廊坊深厚的人文气息和独特的文化内涵; 图案顶端突出体现政府特色以及网站的大气庄重,同时表现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统一思想,实践为民、利民、便民的宗旨;整体线条流畅,精致、简洁、形象达意,动感十足,具有良好的标识传播效果。
优秀奖 3 名
|
|
 |
 |
|
作者符兴,浙江杭州 |
作者曹锐,湖北武汉 |
作者王震声,浙江温州 |
入围奖 10名
 |
|
 |
|
|
|
作者雍自高,江苏南京 |
作者方军,湖北南漳 |
作者袁立平,江苏如东 |
作者贺欣,浙江宁波 |
作者李明,河北廊坊 |
 |
|
|
|
|
|
作者李波,山东临沂 |
作者胡云夏,浙江绍兴 |
作者范朝勇,浙江海宁 |
作者宋瑾,河北廊坊 |
作者利玉章,广东深圳 |
《“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标识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承诺人就参加公开征集“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标识活动(下称标识征集活动)一事,谨向“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下称“中国廊坊”网站)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参加标识征集活动而创作的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从未发表,若涉及著作权纠纷,由承诺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诺人的应征作品如被评获奖,从获奖揭晓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承诺人对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全部转让给“中国廊坊”网站。承诺人在不违反本承诺书所有条款的前提下,保留其对应征作品的署名权。
三、承诺人放弃其对被评获奖作品的修改权。当“中国廊坊”网站要求承诺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对应征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时,除非“中国廊坊”网站书面同意,承诺人无权干涉上述修改或因此向“中国廊坊”网站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要求。
四、无须征得承诺人同意,“中国廊坊”网站有权采取任何形式对被评获奖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等。
五、承诺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印刷或电子形式),就该被评获奖作品进行发表。承诺人不在任何时间、地点利用此次标识征集活动或被评获奖作品本身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活动。
六、“中国廊坊”网站有权自行决定对被评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无权因此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中国廊坊”网站因上述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
七、如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书的相关承诺,“中国廊坊”网站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及间接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八、“中国廊坊”网站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中国廊坊”网站免受因其作品参与标识征集活动而导致面临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否则,“中国廊坊”网站将追讨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本承诺书未经“中国廊坊”网站同意,承诺人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否则,修改为无效行为。
十、凡被评获奖者,即表示接受本承诺书条款,本承诺书视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