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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006-01-10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等户外活动增加,室外用火增多。进入秋冬季防火期以来,我市没有明显的降水过程,气候干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确保春节期间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气氛,现就做好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要求,把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再安排、再部署,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定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狠抓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组织宣传队、宣传车等到农村集市或人员活动较多的场所开展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痴、呆等特殊群体的教育,不要在树林内燃放鞭炮和丢弃火种。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火源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火险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采取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加大对非法用火的打击力度。增加野外巡查次数,并确定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做好重点地块、路段、绿色通道内的秸秆及其它可燃物的清理工作,移除在林间堆放的秸秆,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中各自的职责要求,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做到节日防火值班,确保防火信息通畅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火情信息上传下达快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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