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6年春节放假通知精神,现就市直机关放假时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月29日(初一)至2月4日(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月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休息,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节前要对重要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要昼夜有人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请各单位把值班安排于1月26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二楼219房间)
四、节日期间各单位如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事项速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值班电话:2012815(传真)或2331812。
五、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生产情况自行安排。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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