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二○○八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市直机关元旦放假时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07年12月30日一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将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节前要对重要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要昼夜有人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请各单位把值班安排于12月26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203房间)。 四、节日期间各单位如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须速报市政府值班室,电话:2012815或2331812。 五、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生产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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