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宣传和展示我市近年来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和支持科技事业发展,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突出“廊坊科学发展,科技支撑先行”理念,为实现“科学发展、进位争先、和谐安定、富民强市”的发展任务营造浓厚科技氛围,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和廊坊日报社于2008年7月——11月共同举办廊坊市科技创新杯“十大科技创新企业、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在2006—2007年度中,为我市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厂长、经理、科技工作者,以及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等。
二、评选标准
1.十大科技创新企业评选标准
(1)企业符合国家优先发展的产业方向,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企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具有显著优势;或近年来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超常规发展,在同行业中的地位显著上升并推动行业发展。 (2)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并具有明显优势。 (3)企业领导科技意识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额的5%,技术创新能力强。 (4)企业在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环境与生态保护,不存在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标准 讲求诚信、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有利于人们解放思想,促进观念创新者。 (2)在科研、开发等科技实践中勇于创新并做出贡献,有利于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市传统产业升级,带动和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崛起,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在普及、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勇于开拓,乐于奉献,具有很高的领导艺术和科学管理才能,使企业有很好的社会形象,并创造出较大的经济效益者。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艰苦岗位上工作和在广大农村带领群众致富的科技工作者。 三、组织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此次评选的具体要求,可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企业和候选个人各2—3个;开发区管委会可推荐候选企业和候选个人各4—5名;中省市直有关部门、企业、专家、媒体也可自荐或提名候选人。 四、激励机制 评为“十大科技创新企业”和“十大科技创新人物”的企业或个人,两年内享受以下服务: (1)优先推荐参评市长特别奖; (2)优先安排市级科技项目; (3)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成果; (4)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5)专利申请享受“零费用”; (6)优先资助专利项目的转化实施; (7)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 (8)享受每季度一次的上门“科技直通车”服务。
五、抽奖活动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此次评选,特组织幸运抽奖活动,从投票结果完全正确的选票中随机抽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参与奖100名,并对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一等奖奖价值1000元的奖品,二等奖奖价值500元的奖品,三等奖奖价值300元的奖品,参与奖奖价值10元的奖品。 六、推荐时间及地点 8月1日—8月8日,市科技局办公室(新华路66号) 联系人:刘军杰 联系电话:2317080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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