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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印刷业的审核

2006-01-06 文章来源:市文化局 文章作者: 点击:


审  批  依  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9条
审  批  标  准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  批  程  序
1、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核准;3、报省新闻出版局。
需   提   交   材   料
1、填报申请登记表;2、企业章程;3、验资报告;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许可证工本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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