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廊坊政务 > 政务公开 > 收费公开 >  正文
       
 

动物健康合格证

2006-01-06 文章来源:市畜牧水产局 文章作者: 点击:


审  批  依  据
《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审  批  标  准
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其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和疫病检测,不含有下列疫病的:1、奶牛、种公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2、种公羊:蓝舌病、布鲁氏菌病;3、种公猪:猪瘟、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伪狂犬、萎缩性鼻
审 批 程 序
告知→申请→审核、验收→发证、管理
需 提 交 材 料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疫病监测合格诊断书防疫档案。
承诺时间
15天
收费标准
收取工本费10元,监测结核变态反应10元,布病试管凝集5元,其他根据监测病种依照河北省财政局、河北省物价局冀价没费(1993)63号文件规定收取。


打印】【 】【评论】【关闭】【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