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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积极的稳定观
——七论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2006-09-12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文章作者: 点击: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廊坊更快更好发展的实践中,要树立和实践积极的稳定观,把稳定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稳定一方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筑牢社会稳定的防线。
廊坊地处首都“护城河”的前沿,社会稳定与否,不仅关系自身的发展,而且也关系河北、关系首都。市第四次党代会把树立积极的稳定观、务实社会稳定和谐的基层基础,作为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重要举措。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创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各类稳定问题,巩固和扩大全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树立积极的稳定观,就要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完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强化维护稳定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实施“十、百、千”工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基层党组织、政法综治组织、群防群治组织“三支力量”为主体,进一步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健全网络、明确职责,提高保稳定、促发展的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树立积极的稳定观,就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社会矛盾调解体系,发挥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继续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隐患。带着感情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夯实稳定的群众基础。
树立积极的稳定观,就要构筑全方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集中的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治安防范,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减少和预防各类犯罪的发生。要突出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力量建设,不断增强社区和农村防范、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为发展保驾护航、为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的水平。要下大力抓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全长效监管和应急救援两大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和责任追究三项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交通、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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