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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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正在进行军事化训练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经省政府、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7月25日正式揭牌成立,内设8个科室,局属6支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批复和我市“三定”方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有六大方面职责:一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是行使城市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是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是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建、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四是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五是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行政处罚权、六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建局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塑造“整洁优美、管理有序”的城市形象为己任,以市区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综合执法局中层以上干部正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路秩序等方面的综合执法为重点,创新图强,与时俱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六城同创”、备战“5.18”等一系列活动中的各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先后被授予“河北省经贸洽谈会环境建设先进单位”、“廊坊市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单位”,被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授予“社会公众满意单位”。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分级管理、层次管理模式,实施“精细化”管理工程。在56平方公里市区,317公里街道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管理目标、定奖惩标准的“四定”管理制度,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调度、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方式,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体系。同时,我们积极开展“服务承诺”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通过抓制度、抓学习、抓落实、抓失效,致力增强综合执法的“三个”观念(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与时具进地观念)、“五种精神”综合执法局人员正在规范治理违规者店外售货行为(涓滴为民、珍惜形象的自爱精神,积极探索、艰难开拓的自闯精神,勇于负责、敢于碰硬的自强精神,身居闹市、保持廉洁的自重精神,令行禁止、严守法纪的自律精神)和“六种理念”(对待群众热心,宣传解释诚心,听取投诉耐心,解决问题公心,维护法律忠心,克服困难恒心)。培养了一支廉洁高效、规范文明、奋发有为的综合执法队伍。






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富喜同志现场办公,治理夜市、露天烧烤等问题。

      在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塑造“依法行政先锋,维护法律典范,联系群众使者,克难制、促进发展卫士胜尖兵”的新形象,为塑造“市容整洁、设施完毕、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明珠城市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电话:0316-2116592
      传真:0316-2120998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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