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廊坊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 >> 市旅游局 >> 概况信息 >> 行业介绍

 

    部门介绍  
 
 

部门全称:廊坊市旅游局

简 称:市旅游局

性 质:市直事业单位

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地方性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旅游区(点)、企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实施行业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对须由市发展计划部门立项审批的旅游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意见;指导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业统计工作。

(四)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市场调研和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全市旅游业对外对内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指导全市公民出国(境)旅游业务。

(六)负责全市涉外旅游事务;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市外驻我市的旅游办事机构和旅游企业;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评星、定级、定点工作;指导旅游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八)制定旅游服务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旅游保险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九)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及旅游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指导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