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全称:廊坊市中小企业局
简 称:市企业局
性 质:市政府组成部门
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下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二)拟定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三)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
(四)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工作。
(六)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七)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八)承担廊坊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