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廊坊市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施方案》,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廊坊市档案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