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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     市供销社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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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66号
值班电话
0316-2010000 传 真     0316-2011111
姓名职务
姓 名 职 务
张华
纪检组长
闫贵贤
副主任
刘济海
副主任
杨继宗
副主任
于振学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单克用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郭峰
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一、贯彻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
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与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经,
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烟花爆竹和废旧再生资源进
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重要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根据《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体例》和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
授权,具体负责全市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食盐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做好全市
食盐专营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参与、推动和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龙头
企业、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开拓
城乡市场。
        六、指导系统实施“科教兴社”战略,指导系统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对社
员和职工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社提供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
        七、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所秘史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系统党风廉政建
设。
        八、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
产收益、重大问题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决定资产受益办法和支配方式。负责机关及
直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干部。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 诉
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        0316-201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