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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     廊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规划统计科流动人口管理科科学技术科政策监察科药具站监察室查看全部...
 
地 址     廊坊市广阳道67号
值班电话
0316—2113064 传 真     0316—2114795
姓名职务
姓 名 职 务
邢瑞安
廊坊市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石 磊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恩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留栓
党组成员、副主任
董继彬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建民
党组成员、副主任
鄢中杰
市计生协秘书长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定全市计划生育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制定落实人口计划的措施、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成果和避孕节育新技术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四)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监督检查全市避孕节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落实市以下各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其返还部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健全对计划生育户的社会保障机制。

(七)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检查全市各级对流动人口、城市和城镇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十)承办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十一)受理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重要案件。

(十二)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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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委监察室        0316-211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