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全称:廊坊市农电管理局
简 称:市农电局
性 质:市政府组成部门
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电力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费电价政策;
二、统一规划全市农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供用电管理;
三、负责全市35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及管理;
四、负责全市农村低压电网的规划、建设(改造)、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
五、加强农村用户业扩报装申请、变更用电、临时用电、装表用电及用电检查管理;
六、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电力营销、电力市场开拓工作;
七、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实现“五统一、三公开、四到户”;
八、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做好全市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维护工作;
九、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电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农电职工岗位技术培训;
十二、对八个趸售县(市)供电局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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