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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     廊坊市统计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检查科综合科核算科工交物资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外经科财贸科人口与社会科技科服务业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下设物价调查科、住户调查科)普查中心(下设综合科、调查科)计算站企业调查队(下设综合科、产业调查科、专项调查科、监测调查科)查看全部...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新华 路66号
值班电话
0316-2317070 传 真     0316-2317062
姓名职务
姓 名 职 务
张建明
局长
王东升
副局长
张志刚
副局长
王振宽
副局长
张丙存
纪检组长
张四喜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姜燕
企业调查队队长
工作职责
 
    (一)依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统计改革地方性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市内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和统一管理全市各项核算制度;制订地方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市的统计报表工作和统计登记工作。

    (三)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完成国家、省和市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的普查和抽样调查;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情况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县以上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市数据库网络。

    (六)协调地方政府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长、副局长;协调省统计局管理国家抽中的县(市、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正副队长。

    (七)组织管理各县(市、区)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和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职称评审、资格考试工作;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层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九)规划、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接受国内外统计信息用户的委托,承担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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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局监察室        2317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