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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     廊坊市文化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老干部科工会机关党委社会文化科艺术科文化市场科文化产业办公室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印刷管理科版权发行科监察室查看全部...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20号
值班电话
0316-2228710 传 真     0316-2228691
姓名职务
姓 名 职 务
王子元
局长、党组书记
宫雅健
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永清
副局长、党组成员
秦 冬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吉祥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张贵忠
副调研员、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文化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研究、指导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3)研究拟定文化经济政策,宏观调控、协调发展文化产业,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
    (4)综合管理全市艺术生产事业,研究、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植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拟定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总结艺术表演团体发展经验,抓好市属剧团建设。
    (5)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执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6)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7)管理全市文化娱乐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和录音录像行业,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部署的扫黄打非工作任务。
    (8)管理全市书报刊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新闻出版和各类出版物的发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书报刊、包装装潢制品以及内部资料印刷品业务,依法管理版权工作。
    (9)宣传贯彻国家文物管理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文物资源的勘探、发掘、保护、开发和利用;审核确定文保单位并指导其业务;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10)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文化艺术交流联络工作。
    (11)综合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和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协调发展。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 诉
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监察室        0316-222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