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提出全市信访工作的思路,拟定信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二)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查办信访案件;负责市委、市政府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办公室工作。 (三)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市信访形势及信访工作状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对策建议。 (四)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协助保障国家、省和市重大政治活动顺利进行,参与处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五)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年度责任目标中有关信访工作进行考核。 (六)协助国家信访局、河北省信访局处理群众进京赴省上访问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七)督促检查和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建设。 (八)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行政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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