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廊坊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 >> 市药监局 >> 概况信息 >>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科

    负 责 人: 吕长营

    职务分工: 吕长营科长

    人员职务:

    内设机构:

    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科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药品生产质量、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国家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材炮制规范;负责完成省局委托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研究、生产(配制)注册申请的现场核查、抽样工作。负责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药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戒毒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负责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市)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 7803269

    传真电话: 7803212

    地    址: 永华道96号401号房间

    投    诉: 受理投诉部门:局监察室 受理投诉电话:7803263、78032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全社会
    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科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