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药监系统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以及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为己任,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现将全市2008年第一季度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均有所减少
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药监系统共出动药品和医疗器械执法人员2859人次,比去年同期药品减少52.12%,器械减少20.68%;查处各类药械违法、违规案件共计197件,比去年同期药品案件减少69.26%,器械案件减少51.28%;涉及物品总值2.31万元,药品比去年同期减少77.58%,器械减少65.38%。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全市药监系统加大了专项检查的力度。
二、其他案件和违反药械市场流通秩序的案件占的比例较大,药械质量保证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一季度查处的案件中,涉及药品案件178件,占案件总数的90.36%,其中涉及劣药案件21件,占案件总数10.66%,违反药品市场流通案件25件,占案件总数的12.69%,涉及假药案件16件,占案件总数的8.12%;其他案件116件,占案件总数的58.88%;涉及医疗器械案件19件,占案件总数的9.64%,涉及医疗器械质量案件只有6件,占案件总数的3.05%。虽然涉及劣药案和违反市场流通秩序的案件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但是从各类案件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一是药品案件仍然占绝大多数,这需要我们从根本上改变重药轻械的旧观念,切实加大对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力度;二是涉及假劣药案件和涉及医疗器械质量案件所占比例较小,这说明我市实施的GMP、GSP认证已经开始发挥作用,药械质量保证能力有了增强,也说明随着全市药监系统监管力量的加大,进入流通领域的药械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专项检查是查处案件的主要来源
第一季度,全市药监系统通过群众投诉举报查处的案件有29件,占案件总数的14.72%,比去年同期增加3.57%;通过监督抽验查处的案件有6件,占案件总数的3.05%,比去年同期增加1.59%;通过专项检查查处的案件有120件,占案件总数的60.91%,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可见,专项检查是仍是查处案件的主要来源,今后的一年里我们应该进一步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落实好举报人奖励制度,提高广大群众的举报热情,增加投诉举报的数量,并且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从查处的违法主体来看,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占多数
第一季度,查处的涉药案件为178件,其中经营企业涉案58件(批发7件、零售5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69.26%;医疗机构涉案114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4.59%,其中个体诊所涉案97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1.26%;查处涉及医疗器械案件为19件,其中个体诊所涉案3件,这说明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是案件的多发地点,个体诊所涉案最多,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一年里要继续加大对个体诊所的监管,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的用药用械环境。
五、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涉案较多的零售企业和城乡个体诊所的监管,切实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案的查处力度。
2.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渠道,加大宣传药监系统的职能,努力提高投诉举报案件的数量。
3.切实加强对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从根本上转变“重药品、轻器械”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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