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县住房供应工作,稳定住房市场价格,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经济平稳增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方案》(廊政办[2006]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6年完成辖区内住房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整摸底工作,具体由房管局负责落实。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组织房管、统计、规划、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就我县经济发展、人口规模、住房需求等情况进行研讨,尽快编制我县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规划中要详细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7年、2008年城市住房的总体规模、各类住房建设比例、空间布局、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等情况。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省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并上报市房管部门备案。规划编制工作由房管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力争在2007年第一季度完成。 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在建设住宅用地出让过程中,应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为主,原则上该部分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要达到居住用地年度供应量的15%—20%。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开工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小户型的住房比例要达到年度住房开发面积的70%以上。此项工作由国土局、规划办负责控制。 由国土局牵头,房管、物价、规划、发改等部门配合,拟定“两限两竞”实施办法,确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地价、套型、房价的落实。此项工作于2007年第一季度完成。 三、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2007年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在确保皇都小区经济适用住宅一期工程完成的同时,争取新开工一至两个经济适用住宅项目,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年度计划达到年度住宅竣工总量的15%—20%。经济住房建设仍由房管局牵头实施。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和项目法人招投标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购买对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认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政策规定。 在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在原有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补贴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保证住房补贴按时发放,足额到位。同时,房管、财政、规划、国土、发改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全面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定,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开工建设。此项工作由房管局牵头。 四、严格执行税收、信贷政策,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 税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涉房行为的税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具体执行中应严格政策界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金融部门应严格掌握信贷标准,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区别不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灵活处理。 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规划、建设等部门给予密切配合,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用,并责令限期开发建设;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有效处理,从而促使土地资源得到及时合理利用。 五、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在符合城市住房建设总体规划基础上,2007年应编制城市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拆迁办和发改部门要严格按照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拆迁改造,严禁大拆大建。2007年度拆迁计划,应结合平房改造工作,选取一至二处平房区域作为拆迁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年推开,对未列入拆迁计划和安置房源或补偿政策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拆迁。此项工作由拆迁办牵头。 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此项工作由房管局牵头,工商、建设、发改、国土等部门配合,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组建房地产市场专门执法队伍,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重点抓好对违规预售、违规集资建房、集体土地的违规开发、房地产非法中介及中介管理等问题的检查治理,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房管部门要加大房地产开发管理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专户监管的实施办法,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开发企业擅自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规划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对开发项目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管部门不得核准预售。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进行依法处理。 七、加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收缴力度 2007年,加大对原来未收缴维修基金旧有住房的基金收缴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尽快收缴到位,为物业管理规范化提供保障。同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分等级收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市场情况逐年测定,做到与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相匹配。对物业管理企业,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和经费收支公示制,完善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的沟通机制,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此项工作由房管局牵头。 探索城区集中供热的解决方案,由建设局牵头,对城区集中供热进行调研,争取近期建成几个供热站试点,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政策性支持。通过集中供热,解决居民供热矛盾、环境污染等问题。 八、做好市场监测 房管、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住房价格、住宅开发规模、住房空置面积等方面的监测工作,定期、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和房价情况。同时,房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实现商品房预售联机备案。 大城县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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