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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录入: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 更新时间:2008-3-18 18:06: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固安工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固安县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固安县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2008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城乡规划上水平”为主题的“城乡规划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着力提升城乡规划管理和设计水平,全力打造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设施完善、社会和谐的宜居城市,促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固安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加快区域性建设详规的编制步伐;全面加强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制度,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1、建立完整的全县城乡规划体系。上半年内完成固安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完成固安工业区及建制镇规划,积极推进乡及村庄规划,逐步实现城乡规划在编制层次和内容上的全覆盖;完成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2、加快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审批步伐。加快制定区域性建设详规,完成城区、牛驼镇新增建设用地和育才南路、工兴路控制性详规的编制报批工作,完成永定路、新昌街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
  3、积极推进专项规划修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积极编制交通、给排水、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并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城区完成交通、给排水和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完善主要出入口、主要节点区域的城市设计,组织做好城市迎宾线、出入口、主要街道空间、中心区、商业区、汽车站、文化广场,高层集中区等重点部位的城市设计;完成广告规划、灯光色彩规划;积极开展城市风貌特色研究等专项规划研究工作。
  (二)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1、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将规划管理延伸到乡村,不留空白。年底前独立设置城乡规划分局,各乡镇、固安工业区设立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村街设立规划专管员。
  2、完善评审机制。年内建立城乡规划评审委员会,健全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规划建设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建立专家库,制定工作章程,定期召开会议,严格规划审批报批范围。
  3、规范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严格规划管理制度,实行“五线”控制制度和规划公告制度,提高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约束力。规范规划管理程序,严格“一书两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加强规划监督检查,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城乡规划巡查员制度,定期对县乡规划工作进行巡查。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加大规划行政监察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规划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大力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
 1、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规划方案论证、审查环节的技术把关。推进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对重要公共设施和大型住宅项目,都要进行多方案的比选,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2、全面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健全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招标竞争机制,对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采取规划设计招标和方案征集等办法,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机构和知名专家承担规划设计任务;对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及重要的公建建筑设计方案,邀请具甲级以上资质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承担,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
  3、进一步提高规划队伍素质。加快实施人才行动计划,建立专家库,加大城乡规划培训力度,全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城乡规划专题讲座,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授课辅导;同时开展好内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召开全县“城乡规划年”活动动员大会,各级各部门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发动,积极参与,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每月向县“城乡规划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县“城乡规划年”活动领导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评成绩。
  (三)年终考评阶段(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由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县“城乡规划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验收考评,并视考评结果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奖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建设、交通、公安、水务、林业、发展改革、文体、综合执法、广播电视、各乡镇政府、固安工业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规划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城乡规划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兼任,负责“城乡规划年”活动的各项具体事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城乡规划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邀请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部门参加,对全县“城乡规划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地督导检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成绩,对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标语牌、宣传栏、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加大对“城乡规划年”活动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规划行政许可及修改程序、规划公开与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监督与法律责任等,同时宣传“城乡规划年”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切实提高广大公民的城乡规划法律意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发布时间:2008-3-18
责任部门: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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