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廊坊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 政 府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关于廊坊市200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录入: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3-1 21:4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河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审计200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通知》([2006]10号),我局于2006年2月至9月对200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5年市本级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执行及其他资金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执行情况。据市财政局提供资料反映,2005年市本级安排一般预算收入66771万元,实际完成700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98%,比上年增长3.41%,其中完成增值税10659万元、营业税27091万元、企业所得税6679万元、个人所得税4098万元、契税5027万元。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35023万元,实际完成11447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84.78%,比上年增长22.45%。
   
    一般预算平衡情况是:据市财政2005年决算表反映,全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70097万元,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3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96万元,国债转贷收入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06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3956万元,调入预算外资金16931万元,其中:预算外调入1684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71万元、其他调入19万元,总计148816万元。2005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14471万元,拨付国债转贷资金300万元,结转下年34045万元。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据市财政局提供资料反映,2005年安排基金预算收入14190万元,实际完成141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长15.53%,其中社保基金完成13117万元。安排基金预算支出22238万元,实际完成18548万元,完成基金支出的83.41%,比上年增长10.45%。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据2005年决算表反映,基金预算收入141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4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2308万元。2005年基金预算支出18548万元,调出资金71万元,年终结余3689万元。
   
    (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05年结转上年结余8736.82万元,其中:专项预算外结余8564.73万元、一股预算外结余172.09万元。本年收入67816.21万元,其中:专项预算外收入54657.57万元、一般预算外收人13085.13万元、其他收入73.51万元。本年支出67836.51万元,其中:行政支出12.65万元、专项支出50982.34万元、调剂支出16841.50万元、其他0.02万元。年末结余8716.52万元,其中:专项预算外结余8354.56万元、一般预算外结余361.96万元。

    二、预算执行审计的开展情况
   
    2006年我市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从源头抓起,注重审前调查,加大延伸力度,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准则,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审计效率。一是注重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内控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情况下大功夫搞调查,摸清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重点,及时调整和充实审计实施方案。二是大力推行“金审”工程。对涉及的电子财务数据运用审计署AO系统(现场审计实施系统)进行下载、转换、审计,使审计工作不但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而且更加全面、深入。三是多种审计方法相结合。审计过程中贯穿运用内部控制测评、分析性复核、重要性与风险评价、抽样审计等审计方法,有针对性地实施审计,提高了审计效率,扩大了审计成果。四是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规定坐收坐支、账外账问题和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资金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等问题如实揭示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漏缴税金问题进行了催缴。五是加大延伸审计力度。对接受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审计,延伸单位12户。六是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追踪落实,实现整改措施到位。

    三、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2005年我市财政、税务及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开放带动、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各项财政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圆满地完成了2005年的各项预算任务。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05年我市财税征管部门抓住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税收收入,落实激励性财政政策,依法治税管费,不断完善税源监控和税控管理,使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财政支出日趋规范。伴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化,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基础上,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行“零余额”预算管理,不断拓宽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程序,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重点项目支出有保障。财政部门在保证公教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制度,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力度;支持乡镇卫生院改造、农村合作医疗、改水降氟等项目的实施。财税预算管理日臻完善,预算执行呈现了日趋规范的良好态势。但同时在财经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预算管理方面问题
   
    1.应列未列预算收支挂账
   
    (1)2005年财政局预算内暂付款年末余额为11304.79万元,年内新增1980万元,主要是市建设局投资公司收购长城公司债权向财政借款950万元、市建设局治污工程1000万元、市卫校借款30万元。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收款长期挂账2740万元,均为以前年度发生。
   
    (3)财政局国库科预算外账户挂留收入共计2568.11万元,均为以前年度发生。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政府财政部门……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的规定。
   
    2.违规退库2000万元
   
    2005年底财政局国库科以“错交”名义,退市收费管理局“其它公安罚没收入”2000万元,2006年1月初市收费管理局以同科目级次重新入库。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国库收纳预算收入的退付,必须在国家规定的退库项目范围内,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收入退库,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不得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
   
    3.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927.74万元
   
    (1)财政局契税所2005年全年入库契税5400万元,年未未入库4216.97万元。(2)市收费管理局2005年底银行存款账面余额330.65万元,银行对账单余额3041.42万元,差额2710.77万元,其中包括年末国库退库2000万元、应缴未缴财政收入710.77万元。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4.税收征收程序监管不严
   
    经审计查证,2005年有29个纳税户在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厅申报纳税,税票开出后不到银行交款,拖欠税款9.12万元。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5.个别部门财务收支未纳入市财政集中支付统一管理
   
    市拆迁安置办公室、支油办公室和十大工程推进办公室3个单位的财务收入和支出自设账户,单独核算,没有纳入市财政集中支付管理。
   
    以上违反了《廊坊市财政集中支付办法》(廊财库字[2002]3号)第二条“各单位原来的银行账户全部取消,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中心账户统一管理”的规定。
   
    (二)预算执行单位存在的问题
   
    6.欠缴财政收入663.87万元
   
    (1)欠缴税费246.5万元
   
    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代扣代缴、欠缴、挂留个人所得税共计91.99万元,其中公安局及所属看守所、刑事警察支队、巡警防暴支队共欠缴35.96%万元、市旅游局欠缴1.92万元。欠缴营业税等税款144.03万元,其中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欠缴营业税128.69万元(已在2006年一季度缴纳)。漏提漏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0.48万元,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四工程公司漏提漏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9.0l万元、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漏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47万元。

    (2)违反财政收支两条线规定417.38万元
   
    2005年市地税系统挂帐发票工本费、税务登记证费153.33万元;市地税局计会科、征收分局分别挂留发票工本费236.88万元、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7.17万元。根据《2005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费、发票工本费应纳入预算管理。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7.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3.49万元
   
    (1)2005年人防办在人防事业费中支付文安扶贫款5万元、支付永清龙虎庄乡扶贫款5万元。
   
    (2)市公安局看守所2005年“其他支出”挤占“专项业务经费——人犯给养费”13.49万元。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规定。
   
    8.重复收费
   
    管道局中学向学生重复收取书费23.35万元(于2006年5月纠正退回)。
   
    以上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1996年在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18号)第一条“学校代收费应遵循‘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原则”的规定。
   
    9.违反基本建设前期工程程序建造档案楼项目
   
    市建设局2004至2005年没有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基本建设程序,建造了档案楼工程。该工程由廊坊市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审定造价230.38万元,廊坊市建设局已支付工程款140万元。
   
    以上违反了《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程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的规定。
   
    10.财务管理方面问题(1)账外资金472.55万元
   
    廊坊市旅游局管理全市原有59家旅行社,现已经注销9家目前剩余50家旅行社,应交存质量保证金500万元,其中五州旅行社借款24万元、欠缴质量保证金6万元,实际质量保证金存款470万元。经核实该款以各旅行社法人名义在中国邮政储蓄存储,未纳入旅游局财务账统一管理。该存款利息收入累计2.55万元,已付给各旅行社1.70万元,剩余款0.85万元作为管理经费单独存放。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的规定。
   
    (2)财务核算不规范
   
    审计9个行政事业单位,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账务核算不规范,不提或多提福利费、工会经费、职教经费,往来款长期挂账,往来款列收列支,部分收支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接受不合规发票,会计兼职出纳、不设固定资产帐、报废固定资产不作帐务处理、在建工程结转不及时等问题。(3)超限额留存及大额使用现金
   
    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超限额留存现金、白条顶库、超大额使用现金情况。其中大额使用现金47笔,金额共计159.89万元。如市保安服务公司付购警车款、付城郊农村信用联社房租款等7笔,超限额40.05万元;市保安服务公司器材销售部支付银盾押运公司投资款12万元。
   
    以上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第十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4)出借账户
   
    管道局中学将原账户借给廊坊市油龙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其用此账户收取管道四公司补偿费40万元。
   
    以上违反了河北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发布的《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冀财预字[1998]第85号)第七条“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规定。
   
    (三)其他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2003年以来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安排投入的农业专项、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动物防疫、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滞留专项资金1432.74万元
   
    部分县级财政及资金使用部门存在滞留专项资金问题,其中动物防疫项目滞留专项资金65.02万元,滞留专项设备13.09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滞留专项资金891.87万元;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滞留良种补贴资金242万元;退耕还林项目滞留专项资金220.76万元。

    (2)挤占、挪用、改变专项资金用途22.74万元
   
    一些资金使用部门存在挤占、挪用、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扩大范围发放农机补贴等问题,其中:改变农业专项资金旱作农业项目实施地点9万元、改变动物防疫项目资金用途6.75万元、挪用农业专项资金改变良种补贴资金用途6.52万元、改变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用途0.47万元。
   
    (3)配套资金、粮食补助拨付不到位
   
    大厂县、大城县动物防疫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列位53万元;三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代化示范项目资金不到位1300万元;霸州市退耕还林项目配套资金未拨付到位;文安县粮食补助不及时、不到位,未发放粮食80855公斤,折款11.32万元。
   
    (4)专项资金发放、使用不规范。
   
    部分资金使用部门对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存在资金发放、管理相关手续资料不完善,档案记录不真实、不全面,支付票据不规范、资金超限额使用等问题。审计反映超限额使用现金23笔金额51.92万元。其中,动物防疫项目中固安县畜牧水产局向银座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基层站工程款5.8万元、大厂县支付建房款5笔共计23.1万元;退耕还林项目中广阳区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14.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建设单位白条支付项目资金,金额591.59万元,其中河北明慧养猪集团有限公司用白条及收据支付项目资金467万元;安次区白条支付修渠、铺管道、建井房等费用103.5万元。(5)项目建设手续不健全,验收不及时部分县基层动物防疫站等建设项目中,4个省级动物防疫站、1个省级疫情测报站均在2005年建成,但未按规定的时间组纵有关部门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手续不健全、未经竣工决算审计,共计金额134.8万元。
   
    (6)资金使用不合理,存在闲置、浪费现象
   
    廊坊盛源养殖有限公司未按计划实施项目,闲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2.56万元;河北桑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5年未种植树苗,领取资金补助5.76万元。
   
    (7)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共发现违规违纪资金15633.92万元。其中,建没资金不到位4257.79万元,变更建设线路3.1公里,招投标不合规10770.65万元,审减工程价款149.39万元,拖欠工程款305.49万元,使用不合规发票106.67万元,超限额使用现金43.94万元。
   
    2.县级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大城县、固安县2002年至2004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发行债券2790.51万元,向社会集资建设学生宿舍楼569.80万元。二是欠缴上级收入196万元,其中欠缴水利基金64.80万元,欠缴排污费94.94万元,欠缴育林基金4.76万元,欠缴河道维护费31.50万元。三是账外资金403.66万元。四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182.74万元。五是虚列支出转暂存款2293.71万元,支出不实12.75万元。六是专款拨付不及时64万元。七是税款征收方面存在违规退库3134.19万元,预征税款315.34万元,未足额代扣个人所得税65.61万元及混淆税种入库等问题。八是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如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112.69万元,未纳入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作废发票、坐支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九是票据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发放财政票据,个别单位票据管理不严密、丢失等问题。
   
    五、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违纪问题分别进行收缴、罚没、归还原资金渠道和调整账目等审计处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由于审计决定书下达时间较晚,报告中所列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其他单位对审计决定基本落实。
   
    对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已落实完毕。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内部监管
   
    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通过绩效预算的实施,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使用逐步转移到政府履行职能和社会公共需求上来,逐步实现财政资源配置的公平和公正;通过细化预算编制明确支出方向,使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安排收支,避免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坐收坐支及收入不实等问题出现;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等各项具体措施的实施,推进财政改革的进程,进一步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提高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财政管理的规范性。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规范征收行为,提高征管效率,优化办税服务,提高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管资会与管项目分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清晰、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争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应确保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资金使用部门要依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审计、监察部门要建立持续的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机制,强化约束机制,阻塞程序上、管理上的漏洞,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防止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的发生。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授资风险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机制,制定资金投入产出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重视程度,加强固定资产监管力度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提高财经法律、法规知识水平,规范财务部门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工作,将财政财务基础知识及有关的财经法规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管理意识。开展经常性的财务检查,促进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责任机制,对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委、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不断深入。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打造“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继续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和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为实现“壮县、强市、富民”的目标做出审计应有的贡献。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发布时间:2008-3-1
责任部门: 公开程序:
  • 上一篇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信息:
  •  
    【字体: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