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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劳社承办字[2007] 3号对廊坊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1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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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作者 信息来源: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08-4-10 10: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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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类
廊劳社承办字[2007] 3号
对廊坊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1号建议的答复
李斌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在全市建立老年关爱医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所提的“在全市建立老年关爱医院”的建议很好,这样一来,不仅仅是使参保人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社会效益明显,而且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人的关怀,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
廊坊市是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国重点联系城市之一。2000年7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在全省率先启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市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加大医疗保险工作推进力度,以完善制度为主线,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重点,积极扩面,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基金平衡,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从启动实施到全面覆盖所有地区的转变,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提高职工群众医疗待遇水平、保障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分块运作,自求平衡”,所以各地的具体政策会有所不同,只能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定。目前,我市的医疗保险共有14个统筹区,各县市区单独统筹。在市区,就有市本级、广阳、安次和管道局四个统筹区,各统筹区的具体政策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会给不同地区的参保人就医带来不便,但均可通过办理转诊转院解决。相信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参保人的待遇会不断得到提高。
由于离休干部没有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待遇按《廊坊市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会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廊政[2004]10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文件规定:“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管理实行社会统筹、定额管理、结余归己、超支按规定实报实销制度”,“为方便离休干部就医和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离休干部就医实行定点医疗制度。离休干部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可以自主选择就医。”
关于实行老年病床财政补贴的建议,涉及到财政部门,我们将积极协调,努力促成。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领导签发:孙志平
联系人及电话:陈万林 2227364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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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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