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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安排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录入:市政府 信息来源:廊坊市政府 更新时间:2008-8-14 11:29:22

    8月13日下午,我市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组长饶贵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建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国务院第二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按照计划,我市将于近期启动运行此项工作,于年底前完成覆盖城镇居民60%的任务。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前一阶段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目前,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饶贵华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市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和关注民生的角度,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尽快成立经办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工作流程,组织好人员培训;做好核查登记、宣传发动工作。饶贵华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参保居民情况复杂,涉及范围广,劳动、财政、编办、教育、民政、残联、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广阳、安次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既要完成好各自的职责分工,又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把这件惠及广大城镇居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会上,宣读了省政府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就各自职责作了表态发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发布时间:2008-8-14
责任部门: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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