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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政执法 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录入:廊坊政府 信息来源:廊坊市政府 更新时间:2008-3-2 10:07:09

强化行政执法 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编者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归集科为主体,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以执法带动公积金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归集缴存工作连创新高,年度归集额由2004年2.2亿元提升到2006年4.5亿,缴存人数由2004年初的8.8万人提升到2006年底的15.82万人,缴存人数和年度归集额基本实现了翻一番。由于行政执法工作起步规范、发展有序、成绩显著,被省建设厅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

强化行政执法
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简要回顾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自2004年初组建以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示精神,围绕执政为民、公正执法,着力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执法组织,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一)明确工作定位,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条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做好执法工作,对贯彻执行《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公积金管理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有着重要意义;加大执法力度,扩大覆盖面,使城镇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作用,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社会指示精神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和谐廊坊、实力廊坊、效率廊坊的迫切需要。“中心”党组把行政执法提到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列入“中心”工作的重要日程。始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公积金管理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使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工作思路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为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2005年12月,“中心”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陈烈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连生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挑选了懂政策熟悉法律的14名同志组成执法队伍,这些同志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其中5人为政法专业本科毕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心”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范围、程序和执法标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了工作力度,形成了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执法证件,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保证。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及时为15名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基础上,每年按规定年检,还于2005年10月办理了《罚没许可证》,设立了罚没账户。

    二、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

    为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实施,党组提出了“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总体要求,把行政执法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规范运作上,着力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第一,汇总执法文件。对“中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的中央、省、市历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进行汇总,先后编制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汇编》,这样,使每项执法工作都明确了法律依据,每个执法人员都清楚自己的执法责任。第二,健立执法制度。在充分学习借鉴北京、天津、长春、重庆、济南等十八个地市行政执法经验做法,充分听取廊坊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区两级法院及劳动执法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发了《廊坊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第三,规范执法程序。“中心”制定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听证—送达—执行—结案”的执法程序,并绘制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以便执法人员操作。在执法程序上,采用案件调查与做出处罚决定和执行处罚相分离的做法,以避免执法过程掺入个人意志,从而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第四,完善执法文书格式。根据《河北省建设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目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第五,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为使行政执法落到实处,“中心”坚持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与各职能科室的岗位职能工作考核、各领导成员绩效考核相结合,重点与一般、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考核作为“中心”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第六,建立“两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中心”推出了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实行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化

    为增强行政执法、政务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在机关大楼一层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廊坊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及执法程序;在“中心”网页上对文件法规、执法项目等对外公示;在公积金网站上公开了行政执法举报电话,便于社会各界对“中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开展行政执法,切实维护法规严肃性和职工合法利益

    在掌握未建欠缴单位基本情况,建立相应档案的基础上,依据违法的性质和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对已建立公积金制度但缴存不正常的单位,2006年以来送达《限期缴存通知书》25份。大部分单位接此通知书后,做出了积极回应;对那些欠缴数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企业,“中心”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酌情处理。在讲明政策后,指导这类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补缴计划,这样既能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又维护了职工利益,在行政执法中体现了人性化管理;对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帐户,经“中心”多次督促不予改正的单位,及时启动执法程序。2006年以来,共对泛达管件公司、长征医院等30个单位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知书》。通过行政执法,增加缴存职工2000多人,补缴公积金1000多万元。“中心”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共收到市纬编厂、安邦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中国汽运公司廊坊分公司等单位赠送的多面锦旗。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行政执法工作的人才基础

    随着企业和职工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信访投诉案件与日俱增,这在客观上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坚持行政执法,铸造新型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已提上党组重要日程。“中心”在加强执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同时,下力量抓好执法队伍法律素质的提高。除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和市政府举办的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外,每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业务培训。“中心”主任、分管主任亲自授课辅导。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漏考的及时安排补考,考试成绩张榜公布,使参训率、及格率达到95%以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 公开范围:全社会公开 发布时间:2008-3-2
责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程序:本部门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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