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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的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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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5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研究,培养基础研究队伍,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的措施的通知》(廊政办字〔2021〕79号)。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基础研究体系逐步完善,基础研究投入稳定增长,争取国家、省级基础研究项目和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大幅增长。获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取得新突破。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到2030年,我市基础研究体系更加完善,基础研究投入大幅增长,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若干重点领域科学研究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优势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内容

共6个部分21项具体任务。

第一部分为优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提出4条具体任务:一是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二是推动前沿引领技术创新研究。三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四是推进驻廊高校基础学科建设与发展。

第二部分为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力度。提出3条具体任务:一是完善全市基础研究科技计划支持体系。二是助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三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第三部分为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提出3条具体任务:一是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二是加大市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三是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和基础学科研究机构。

第四部分为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出5条具体任务:一是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二是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团队。三是组织推荐河北省“巨人计划”项目。四是加强培育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五是组织推荐河北省“春晖人才”专项项目。

第五部分为提高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水平。提出3条具体任务:一是筹划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二是加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三是鼓励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六部分为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提出3条具体任务:一是深入对接京津开展联合研究。二是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三是促进科技人才交流。


相关政策性文件链接: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的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