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议》经2021年6月30日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