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李国勇为廊坊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