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延期公告
为更好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我市正常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2年,即从2025年10月20日延期至2027年10月20日。
附件: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为更好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我市正常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2年,即从2025年10月20日延期至2027年10月20日。
附件: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