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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晓刚为廊坊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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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廊坊日报》 2025年11月01日

(2025年10月31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晓刚为廊坊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