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晓刚为廊坊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