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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廊坊历史悠久。商代盘庚迁都殷后,境域位于殷正北,燕京戎(今太原市附近)之东陲。西周时是北戎燕地,春秋时是北燕都蓟的近畿。战国时期,属燕国,广阳郡、渔阳郡、巨鹿郡分辖。秦时,北部(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属渔阳郡,中部(今安次区、广阳区、霸州市、永清县、固安县)属广阳郡,南部(今文安县、大城县)属巨鹿郡。西汉高祖年间(前206—前195),属幽州刺史部,始置安次县、文安县(今大柳河镇东)、东平舒县(今大城县,为区别于并州刺史部代郡的平舒县,加东字),属幽州渤海郡;置方成县(今固安县),属燕国。三国时属魏国。东晋十六国时属后赵、前燕、前秦、后燕辖地。南北朝北魏时属幽州。唐时属河北道蓟、幽、鄚、瀛四州。辽时境域北部属南京道析津府,三河县、香河县、安次县、固安县、永清县属南京道幽都府。北宋时境域南部属河北东路。元初,废镇安府为信安镇,入霸州。蒙古成吉思汗十年(1215),境域属燕京路总管大兴府。明洪武元年(1368),降东安州为东安县、固安州为固安县,省益津县入霸州;三河县(属通州)、香河县(属漷州)、东安县、永清县、固安县、霸州(辖文安、大城、保定3个县),属北平府。清代,境域属京师顺天府。

民国17年(1928),直隶省改为河北省,境域直属河北省。民国25年(1936),日本侵略军侵占热河察北,华北危急,河北省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区。次年,廊坊多数县属河北省冀中第五、第六行政督察署。七七事变爆发后,廊坊境域被日本侵略军占领,中国共产党在敌后开展游击战争。民国27年(1938)后,中共冀中区委员会成立,时境域各县相继建立敌后抗日民主政权。此后,境域各县隶属不一,且多变。中共抗日民主政权、日伪政权、国民党政权并立,相互交错,变化频繁。

1949年8月7日,河北省天津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建立,辖安次县、永清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武清县、宁河县、宝坻县、静海县、天津县、胜芳镇、汉沽镇、杨柳青镇。三河、香河2个县属河北省通县专区;固安县属河北省保定专区。1953年11月,政务院批准,将胜芳镇划归霸县,为县辖镇。1954年4月,政务院批准,固安县划归通县专区。1955年3月,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次会议批准,设立大厂回族自治县(12月2日成立),属通县专区。1958年4月28日,国务院决定,将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由通县专区划归唐山专区;固安县由通县专区划归天津专区。1961年7月9日,国务院第111次全体会议决定,恢复安次、永清(含固安)、文安(含大城)等3个县建制。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第115次全体会议决定,恢复固安县、大城县建制;6月1日,国务院第116次全体会议决定,恢复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建制,隶属天津专区。1967年11月,天津专区更名为天津地区,河北省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隶属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机关驻天津市区。1973年12月,国务院批准,天津地区更名为廊坊地区,驻地在廊坊镇。198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廊坊镇,设立廊坊市(县级),以安次县的廊坊镇和南尖塔、桐柏、北旺3个公社为廊坊市的行政区域,隶属廊坊地区行政公署。1982年3月1日,廊坊市(县级)正式建立。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廊坊地区和廊坊市(县级),廊坊地区更名为廊坊市(地级)。廊坊市(县级)更名为安次区。2000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阳区。同年10月,从安次区划出南尖塔镇、万庄镇、旧州乡、北旺乡、白家务办事处和小廊坊、北大街、北门外、新开路等4个街道及北史家务乡的7个村街,建立广阳区。调整后,廊坊市辖安次区、广阳区、三河市、霸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更新时间: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