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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来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8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一行来廊开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召开工作汇报会和座谈会,听取廊坊市《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相仁、市政府副市长张秉舜参加会议并陪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王晓东强调,《条例》是第一部京津冀协同立法成果,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确保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把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好“环保取证,公安处置,交通监督维修”的机动车环保监管模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京津冀区域协同防治,促进联防联控机制发挥应有作用,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更大贡献。
会后,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廊坊院区)项目施工工地、立邦涂料(河北)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创业路固定遥感监测点位、广阳区爱民东道宏利汽车维修厂、廊坊市诚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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