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4月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万惠兰的廊坊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秀富的廊坊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杨庆华的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显强的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连军的廊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向海的廊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钱福利的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齐景全的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彦芳的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刘崇波的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爱民为廊坊市司法局局长;
任建国为廊坊市水利局局长;
李庆辉为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曹永生为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
刘海军为廊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 泰为廊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宋石泉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海波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超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钱福利为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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