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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详细解释交警执法凭证

2021年10月29日 来源: 政府服务热线 作者: 字体:  

来电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市民郭女士来电反映:近期发现大城县臧屯乡高速路口处经常有交警人员拦截车辆,且在拦截的过程中未出示证件及停车指示牌,其认为不合理。

答复时间:2021年10月29日

答复单位:大城县政府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警察身着制服,佩戴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人民警察证。在执法过程中,警服、警衔、警号及人民警察证就是合法的执法凭证,并不需要出示相关执法资格证。公民如果想行使监督权,可以记下民警的警号,拨打110进行身份核对。 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车示意牌时,任何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除停车示意牌外,大多数情况下,交通警察用规范的手势示意驾驶员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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