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 II级应急响应
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冀气领办函〔2022〕5号)要求,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9日夜间起,我市地面逐,渐转为偏南风,风速较小,湿度较大,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减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月19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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