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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洪江在廊坊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摘登)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8月26日选举产生。履职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创新进取,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7次,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宣讲11次,推动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深植于心、实践于行。
自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工作。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及时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53条具体措施,推动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廊坊落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市委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工作上同步,主动向市委专题汇报工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履职、重大活动26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圆满实现省、市委人事安排意图。
自觉将党的决策部署融入工作。充分发挥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执政为民、发展惠民”体验调研,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制度改革、社区居家养老等18个课题纳入调研内容,推出了一批有高度、有深度的调研成果。先后组织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主城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北三县与通州区协同发展和民营经济“二次创业”,调研开发区能级提升情况,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两次调度南部县(市)与雄安新区联动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党组成员先后22次深入重点企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发展难题,抓牢抓实市委交办的包联任务。
二、夯实立法基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实践同发展,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确保廊坊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认真制定立法规划。突出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廊坊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把市委有要求、群众有期盼、需要立法予以规范的社会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改善等民生领域问题,及时列入立法规划。经市委批准,确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完成一类项目10件,确定在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二类项目5件。
建立健全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把调研作为立法基础,先后围绕农村公路、公共卫生服务等课题开展前期调研,将相关立法项目纳入储备库。坚持民主立法,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21个,积极打通立法和民意“最后一公里”,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立法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依法立法,注重发挥专委会作用,聘请39名律师和专家学者为立法顾问,不断提升立法工作专业化水平。
强化文件备案审查。持续加大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内容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对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8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按规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有关文件。聘请15名备案审查专家提供专业参考意见,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三、突出监督实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大监督既是法定权力,更是法定责任。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4个多月内动员代表1370余人次,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25次,切实做到党和人民关心什么、人大就用心用力监督什么。
让联动监督更有广度。按照省委关于联动监督的部署安排,组织三级人大、五级代表同步推进重点领域监督工作。9月份以来,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地下水超采治理、改善营商环境和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四项联动监督,一体推进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矿山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及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等“6+1”联动监督“回头看”工作。市县两级成立监督小组74个,组织动员代表940余人次,深入340余个重要点位开展监督检查,审议政府专项报告,跟踪问题整改,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让财经监督更有深度。从制度建设着手,摸清“国资家底”,管好“财政账本”。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上年度决算、财政收支审计及整改报告,制定《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趋势研判分析,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批准两次预算调整方案,为临空经济区和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让民生监督更有温度。在城乡建设和环保领域,相继开展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改造、龙河治理与生态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水治理以及厕所改造专项视察,助推美丽廊坊建设。在教育卫生领域,组织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调研,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管理法等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助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在社会建设领域,组织开展医保制度改革情况和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情况调研,就社区和居家养老、助残助孤服务以及便民市场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让民生底线兜得更牢。
让司法监督更有力度。组织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专题调研,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实现对监察工作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围绕提升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水平开展联动监督,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查阅执行案卷3918件。组织开展进京检查站和市区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视察,力求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四、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不断强化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将学习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人大代表队伍的先导性工程,制定市八届人大代表培训计划,确立三年内实现市人大代表学习教育全覆盖目标。9月底,举办市八届人大初任代表履职学习班;11月份,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专家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先后培训代表480余人次,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
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制度集成,制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方案,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双联系”和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健全完善311个代表联络站的工作制度,9404名五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按规定开展活动。
抓实代表建议办理。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新一届代表积极履职,提出代表建议101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分类整理,按程序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办理,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强化复杂建议重点督办,让代表呼声有回应,让人民诉求有着落。比如,针对代表反映的北华航天学院西校区汛期积水问题,组织现场办公,研究制定措施,持续跟踪整改;针对代表反映的礼炮车噪音扰民问题,公安、民政等部门联手整治,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为“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立足于换届后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政治任务,深入组织学习研讨、党史宣讲和实践巡学,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
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建设,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意图,把宪法原则体现到常委会履职全过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统一。
强化工作机关建设。自觉在大局下定位、在全局中作为,弘扬“激情干事业、挑战不可能”的工作作风,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干事创业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开展全市人大系统履职能力专题培训,推动人大干部在新的形势下积极履职、依法履职、有效履职。加强人大智库建设,组建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强化代表机关建设。坚持把服务代表履职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第一责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稳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推动代表履职服务、备案审查信息、国有资产监督、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一体化。升级电子表决系统,更新升级常委会组成人员网上履职平台,充分保障代表表达意愿、行使权利。
今后工作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跟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律需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心中有党,以政治引领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体现政治自觉,在践行党的创新理论上体现政治能力,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体现政治担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在思想建设中带好头,在组织建设中把好关,在作风建设中立好制,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坚持心中有法,以法治建设护航廊坊发展。准确把握廊坊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定位,充分发挥人大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聚力打造精品良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体现时代特征、符合人民期盼、富有廊坊特色,以法治化手段保障改革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大事要事,创新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手段,以监督促发展、保稳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心中有民,以民本理念凝聚智慧力量。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坚定站在民主政治的一线、法律监督的一线、联系和凝聚群众的一线,健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各项工作当中,不断在推动民主上有新进步、在保障民权上有新作为、在关注民生上有新成效、在凝聚民心上有新形象。
——坚持心中有责,以过硬本领彰显人大作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不断探索新路径,健全履职行权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建设高素质代表、委员和干部队伍,不断增强依法履职效能,为廊坊改革发展助力添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