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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明确各级林长7140名

2022年06月15日 来源: 《廊坊都市报》 作者: 字体:  

6月14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我市县乡村四级已全部按时印发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确定了本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明确了林长制协作单位和职责;全市共明确各级林长7140名,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

全市各级积极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县乡村三级积极争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林业产业和林业资源保障示范点,以点带面,力争到2025年,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主要指标稳步提高的目标。

林长制能够在全市快速推进、全面建立,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高位推动、协同推进、层层落实、建立制度等。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把工作推深做实。目前,已发布3次市总长令,对制度建设、林长巡林、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等提出明确要求。其他市级林长均按林长职责开展了相关工作,为全市作出了表率,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为密切全市检察机关与林长办公室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明确6项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草原管理新机制。为巩固造林绿化建设成果,依法严厉打击涉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长办)联合市公安局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5项工作机制,助力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同时,市级确定林长制协作单位18个,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林长制改革。

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长办)统一设置了12个样式美观、信息齐全、环保节能的林长制公示牌,安放在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区(廊坊)的重点区位和显著位置,对各级林长的姓名、职务、职责、责任区内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目标,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研究制定了林长会议、考核办法、巡林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工作协调6项配套制度,为林长制有效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林长制的建立,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为推动全市林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市在持续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基础上,积极推动县级开展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其中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三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获得国家批复备案。市里出台《森林乡镇(村)评价指标》,将创建市级森林乡镇、森林乡村,与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乡村形成联动机制,形成三级同创、三级联创的良好局面。评价认定河北省森林乡村44个、市级森林乡村52个,全市乡镇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4.12%。

2021年全市共完成营造林17.12万亩,占省下达全年任务的135.2%,其中,造林完成2.06万亩,占省下达全年任务的103%;营林完成15.52万亩,占省任务的141.1%。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完成营造林9.91万亩,占省下达年任务(12.5万亩)的79.3%,圆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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