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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1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洪涛为廊坊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爱民的廊坊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岳林山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兵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克祥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海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崔学光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汝端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桂忠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春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长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式存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牛志清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丁凤俭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学军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建民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东山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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