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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2023年03月21日 来源: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作者: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河北省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同志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发挥廊坊市区位优势,对标对表京津标准,“落实六项任务、实施五项工程、强化四项保障”,在保持住全省前列的基础上,全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场景,为创建河北省标杆式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区打下坚实的根基。

二、落实六项任务

根据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廊坊实际,对标京津,提升水平,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一)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

1.工作任务。把“巩固提升”作为年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重头,切实巩固农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改成果,对列入整改计划的1789座模式类问题户厕分类实施整改,对建设标准较低、年代久远、易出问题的厕所和农户自建略加提升即可达标的1211座户厕进行完善提升。三河县、大厂县、香河县和固安县发挥区位优势,对标北京标准,自我加压,对县域内基本达标的厕所进行高质量升级,树立一批全市第一全省先进的农村厕所改造提升新标杆。巩固提升2022年农村问题厕所“歼灭战”形成的厕所维修、粪污清掏、粪污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运行监管“五项机制”管护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将管护经费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同时按照“政府适度补贴、企业微利运营、农户适当付费”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进专业清洁公司参与,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厕所管护运行模式,确保常态长效。

2.工作目标。以县为单位年底前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农村厕所清掏、维修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体系,改造提升户厕3000座,新建维修站点1个,配备抽粪车11辆,新建厕所运营监管中心2个。

3.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长效机制持续运行。

4.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县级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级政府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1.工作任务。城镇近郊村庄符合城镇污水管网接纳条件的,可以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的村庄,统筹建设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对人口规模小、居住分散的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鼓励建设分户或联户污水处理设施。对具备管网和集中处理条件的村庄,统筹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一体化处理,实现设施相互联通。推动经济欠发达、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强的农村进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对设施运行、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运维单位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集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有效防止反弹。

2.工作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2.2%。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管控,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监管清单的已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不发生反弹。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

1.工作任务。优化收集转运设施布局,充分发挥设施设备作用。加强对村庄周边、道路两侧、河道及两侧垃圾清理整治,健全完善并落实好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垃圾反弹。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回头看”,巩固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2.工作目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

3.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提升

1.工作任务。紧紧抓住“五清三建一改”主要内容(“五清”,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积存杂物、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残垣断壁和废旧房屋、清理家庭院落;“三建”,即对清理出的场地合理进行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改造;“一改”,即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抓清脏治乱、抓平台载体、抓督导检查、抓机制建设,有效遏制“脏乱差”现象,根本改变农村面貌。以县为单位制定村庄风貌提升规划方案。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整治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等影响公共环境秩序行为,对腾退出的闲置土地规划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和公用停车场等。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进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引导农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持续推进村庄绿化提升行动,利用村庄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等公共空间开展绿化美化,扎实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大力创建美丽庭院,打造美丽庭院精品街、精品区、精品村,实现美丽庭院由点到线及面延伸推进。简约设置村庄标识、文化楼亭,严禁搞形象工程。

2.工作目标。村庄面貌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永清县、文安县、大城县完成全省村庄清洁行动示范县创建任务。完成村庄绿化提升村75个,创建12个省级森林乡村。创建美丽庭院3万户,精品庭院1.4万户。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受水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其他地区推进集中供水标准化建设。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乡镇通三级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村内干路、支路和巷路硬化。抓好农村电网建设和村庄亮化,优化农村电网网架结构,大力发展光伏等绿电能源。加强照明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和改造升级,巩固提升村庄亮化水平。抓好农村网络覆盖,推进重点行政村5G网络建设,确保通讯网络、广播电视等全覆盖。

2.工作目标。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65公里,完成472个村庄村内道路硬化任务,建设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255公里。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办、市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工作任务。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按规定配齐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人、财、物、药、房等。巩固农村幼儿园全覆盖成果,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校车安全、用餐安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全面打造办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生活服务等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加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普及“五个一”要求(一个文体广场、一个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个图书阅览室、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个球类运动场地或一套健身路径),切实满足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和体育健身需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快递进村”,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加快建设“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

2.工作目标。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2%,农村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综合服务站覆盖率和综合服务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100%、50%,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五个一”标准达标率达到90%,行政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点率达到95%。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五项工程

(一)开展“刷村”行动工程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三河市、固安县定期开展“刷村”行动经验做法,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不定路线,随机抽查,拉练观摩,现场打分,每次抽查村庄不重复。拉练后立刻召开调度会,会上通报各乡镇、抽查村,对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排名后三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现场做表态发言,增强乡镇、村街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人居办将不定时、不定县(市、区)、不定人参与“刷村”行动,并对行动全程进行监督。对工作完成好的县(市、区)提出表扬,对县级领导无故不参加、工作走过场、打分不认真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二)开展星级评定工程

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星级评定标准,村庄评定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 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乡镇根据星级评定标准,每个季度对所属行政村进行评分。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村庄由乡镇自行掌握;四星级、五星级村庄由乡镇推荐、县级评定,并给予适当奖励。县人居办年底对五星四星村庄比例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二星一星村庄比例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擂台赛工程

市人居办将定期从每个县抽取一定比例的村庄,由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员单位带队,组织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员单位人员,通过县(市、区)人工互查方式,逐村进行检查,打出分数,进行综合排名。年底对排名前三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三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主管领导进行表态发言。

(四)开展精品片区打造工程

紧密结合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围绕环京津、高铁高速沿线、大运河文化示范带等重点区域布局,在全市范围内,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左右的乡镇、20个左右的村开展试点,集中打造1个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品片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开展招商引资工程

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及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以农民筹资筹劳和集体经济补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为辅的设施运行管理资金保障机制。支持有实力、有责任心的社会资本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区域整体开发模式,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等进行整体化投资,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当地发展提供区域性、系统性解决方案,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持续提升,实现社会资本与农户互惠共赢。

四、强化四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战略高度,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力组织推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工抓好工作指导和协同支持。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方案。县级党委、政府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做好项目谋划、资金安排、组织推动等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明确财政具体支持额度,安排配套资金,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乡、村负责贯彻落实市、县各级安排部署,结合村庄实际分解细化任务,建立村级台账,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年度任务清单,按季度、按月份细化安排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工程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展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大清理、大整治、大督导,尽快清除全市面上顽疾。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统筹考虑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等要素,进一步提升村庄品味,打造省级美丽乡村和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

(三)强化督导考核。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抓好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在工作一线考察干部,看能力、看贡献,抓两头、带中间,对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提拔重用,对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通过专题片、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要意义、建设成效、典型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情。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贴近农民优势,组织各类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各界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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