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行政机关业务骨干的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经廊坊市人民政府同意,拟调整廊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员,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和任期
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是为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任期为3年,可以续聘连任,也可以在任期内解聘。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为社会律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业务骨干,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意愿、有能力、有时间参与市政府复议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三)在行政管理及行政法、民商法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社会律师应当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原则上在8年以上,有政府法律工作或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历的可不受执业年限限制。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廊坊市人民政府官网、廊坊市司法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7日—5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廊坊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f.gov.cn/)、廊坊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lf.gov.cn/)下载《廊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表》填写后,交至廊坊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2.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后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b_lf@163.com。
3.邮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两份,将报名表邮寄至: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116号廊坊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收),电话:0316-7190982。
(四)审核及聘任
1.廊坊市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委员会拟聘任名单。
2.委员推荐人选报经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廊坊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0316-7160967)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