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示

固安县产城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05月11日 来源: 固安县产城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字体:  

为评估确定固安县域内园区项目资产公允价值,推进相关工作。按照“公开、公正、高质、高效”的原则,拟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

固安县域内园区项目资产价值,具体为经确认的清产核资范围内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项目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3月31日。

三、应聘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原则上应聘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通过省级以上资产评估协会年检,信誉良好,位列中评协最新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100名或河北省综合评价等级AAA级机构。

2、机构从业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5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4、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专业人员。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5、未向固安县产城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过清产核资相关业务服务。

(二)其他必备条件

1、应聘机构不少于5家。

2、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日,若应聘机构少于5家,按本公告第三项第一条要求,以评估协会综合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四、应聘机构应遵守的相关要求

(一)原则上应当在签订应聘文件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次资产评估工作。

(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及各项执业准则要求,对本次评估资产公允价值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三)评估服务收费原则上参照《河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11〕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完成业务实际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最高费用不超过行业标准费率的8折。

(四)应对本次工作的保密事宜作出书面承诺,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选聘单位要求的保密内容等,未经被评估单位和选聘单位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相关秘密及资料对外泄露。

(五)应就提供的有关自身资料、资质证明、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六)确认应聘后项目结束以前不得参加廊坊区域内与本次评估相关联其他园区类资产评估项目。

(七)选聘单位及相关单位提出的其他合法要求。

五、应聘机构需要提供的资料

应聘资料或文件主要包括:

(一)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评估资质备案文件复印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证明文件,机构排名证明资料。

(二)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具备相应资质及业务能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承诺。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选聘程序

(一)选聘单位通过廊坊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f.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有意向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应聘资料及承诺书。

(三)选聘单位审核确认评估机构资质等。

(四)选聘单位组织应聘评估机构进行机会均等、差额选聘、随机抽取,现场公布选聘结果。

七、应聘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请将应聘资料密封后,于2023年5月18日18:00前,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指定地址。地址: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科技大道北侧肽谷生物医药产业园A8-401 。联系人:于梦瑶、李梦蝶,联系电话:18533637023、 15532621209 ,邮编:065500 。

固安县产城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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